
鬼偵全書
作者:槍沒保險
更新時間:2017-12-26 20:04:31 [共104章]
最新:第 104 節
本書無頭無尾,沒有固定主角;沒有總體思路,沒有大概劇情。
前四卷都是推理文,每一卷都是一個獨立的推理故事。
後一卷則是靈神怪異的鬼故事,每個故事也是一個獨立的故事,這一卷沒有任何上下劇情連貫,可以隨便抽看!
如果説別人寫的書就是一條蛇,無論只取那一段都不能活;反之,那我寫的書就是一條蚯蚓,無論你想取那一段,它都能活,算是一種頗為獨特的故事錦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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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破案的兩個基本規律
偵查破案活動中有兩個最為基本的規律:一是案件構成要素決定偵查方法的規律;二是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決定偵查效果的規律。由於這兩個規律都涉及案件構成要素,因此在闡釋這兩個規律之前需要對刑事案件構成要素加以論述。
就典型的有被害人的故意犯罪而言,可以從兩個視角對犯罪案件構成要素進行考察:從犯罪發生發展的角度考察,犯罪案件是一個動態的演進過程,至少包括五個環節或階段:犯罪思想基礎及誘因的驅使;犯罪動機的形成;犯罪預備活動;犯罪實施;實施犯罪之後的相關活動。這是犯罪案件的動態構成要素。從犯罪實施環節作橫向的靜態展開,犯罪案件至少包括九個方面的要素:犯罪主體;犯罪對象;犯罪時間;犯罪空間;犯罪工具;犯罪手段;犯罪痕跡;犯罪遺留物;犯罪帶離物。這是犯罪案件的靜態構成要素。案件構成要素決定偵查方法的規律
案件構成要素決定偵查方法的規律,其有兩重含義:一方面,偵查破案的方法不是隨心所欲、任意實施的,除了受程序法和證據規則的限制外,從偵查業務的角度講,特定案件構成要素決定着可以開闢的偵查途徑以及可以採取的偵查措施和手段———即偵查方法。另一方面,偵查破案的方法也不是雜亂無章、難以捉摸的,偵查人員可以循着案件構成要素一步一步地展開偵查,依據在案件構成要素方面所獲取的信息與證據開闢相應的偵查途徑,採取相應的偵查措施和手段。
偵查破案的動態過程,從偵查業務角度而言,通常要經歷收集情況、分析案情、查找犯罪嫌疑人、證實犯罪嫌疑人這幾步核心工作,每一步工作都與案件構成要素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